取样地点: 出厂水
取水时间: 2025年6月3日9:00
检测项目 单位 参考值 检测结果
水 温: ℃ _ 23
PH 值: ph单位 6.5-8.5 7.3
浑 浊 度: NTU ≤1 0.23
色 度: 铂钴色度 ≤15 5
总 硬 度: mg/L ≤450 150
游 离 氯: mg/L ≧ 0.3 0.61
高锰酸盐指数 : mg/L ≤3 1.5
氨 氮水源水: mg/L ≤1.0 ≤0.05
细 菌 总 数: cfu/mL ≤ 80 0
总大肠杆菌: mpu/mL 不得检 未检出
肉眼可见物: _ 无 无
嗅 和 味: 级 无异味臭味 无
我省小农水重点县又增18员
本报讯 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经财政部、水利部审批,我省和县等18个县跻身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据财政部、水利部意见,今年在我省范围内选择18个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实施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申报工作,并采取竞争立项的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建设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评审,择优选出怀远县等18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上报,日前已通过财政部、水利部审批。其中,和县、怀远县、巢湖市、贵池区、凤阳县、天长市、寿县、郎溪县、肥西县被确定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利辛县被确定为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宁国市、金寨县、潘集区、霍山县、来安县、颍东区、祁门县、五河县被确定为普通重点县。
至此,我省今年实施的小农水重点县已达到55个,年度项目总投资12.8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22亿元,省财政配套补助4.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及农民群众自筹3.27亿元。项目建设以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适度新建小微型水源工程。遵循集中财力、整体推进的原则,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建一片,成一片,水源、骨干沟渠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同步推进,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本年度项目完成后,预期可实现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4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0万亩,不断提升我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水平。
(转自安徽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