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地点: 出厂水
取水时间: 2025年6月3日9:00
检测项目 单位 参考值 检测结果
水 温: ℃ _ 23
PH 值: ph单位 6.5-8.5 7.3
浑 浊 度: NTU ≤1 0.23
色 度: 铂钴色度 ≤15 5
总 硬 度: mg/L ≤450 150
游 离 氯: mg/L ≧ 0.3 0.61
高锰酸盐指数 : mg/L ≤3 1.5
氨 氮水源水: mg/L ≤1.0 ≤0.05
细 菌 总 数: cfu/mL ≤ 80 0
总大肠杆菌: mpu/mL 不得检 未检出
肉眼可见物: _ 无 无
嗅 和 味: 级 无异味臭味 无
为强化水土保持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面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切实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预防和治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2019年7月5日,由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李晓静副司长、淮河水利委员会顾洪副主任等同志组成的水利部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组来肥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一行重点督查了合肥市肥东县十八联圩一级站更新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详细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专项方案设计、批复及落实情况的汇报,通过实地查看,水利部、省水利厅专家对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表示肯定,要求水利部门率先垂范工程执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使水土流失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真正做到建一座优良工程,留一片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