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业务的用户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个人申请接水:
1、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属租赁关系的,需带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并附产权人签署意见;
3、暂无产权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几家合用总表的,需提供近期水费发票复印件。
二、单位用户接水
1、单位营业执照;
2、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土地证、房产证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项目批文复印件;
4、供水申请表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见下放附件1 );
5、供水合同。
三、单位用水过户:
1、申请报告(双方单位盖章);
2、水费发票(或复印件);
3、过户申请表(一式三份);
4、供水合同(一式二份);
5、变更材料:产权变更、转让协议、企业改制批文等;
6、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税务登记号。
四、居民住宅用水过户
1、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房产产权资料。
五、移表、移管
1、用户的申请报告;
2、地下管线图;
3、地形图;
4、水费发票(复印件)。
六、拆表、拆管
1、用户的申请报告;
2、拆迁许可证;
3、拆迁红线图;
4、地下管线图;
5、水费发票(复印件,成片需许可证、红线图);
6、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税务登记号。
提示:用户必须结清水费方可办理以上业务。
农村安全饮水生活供用水合同
NO:
供水方(甲方):肥东县兴农抗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民族水厂
用水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明确在自来水厂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如下:
一、新用户在初装水表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不少于200元的预存水费。
二、甲乙双方在线计量器具以甲方提供的为法定认可的水表。
三、乙方应当按照在线的计量仪器表运行读数和现行水价每方2.00元(门面房每方3.00元.)标准缴纳水费,如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后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甲方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核算水费,乙方在规定期间交清水费。
五、水表、水表井、井盖和水表到户室内的管道产权均为用户所有。水表、水管的防冻及水表、水表井盖等的维护和管理均为用户负责。水表以前供水设施乙方不负责任。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用水性质和合肥市供水条例规定用水。
2、乙方因搬迁或其他原因不在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在合理期间内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3、乙方表井占压,损坏等原因导致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三个月最高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三个月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收的水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按照规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2、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对于水费表进行周期检定。
3、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水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4、有权对甲方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5、保证计费水表、水井(水箱)及附属设施完好无覆盖物,配合甲方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保护维修工作。
6、不得私自向他人转供水。
八、免责条款,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不认为甲方违约,不追究甲方责任:
1、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停水的。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缴纳水费的,定期每日按应交水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付给甲方,超过规定交费日期的一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供水。当乙方于六个月之内交齐水费、违约金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本费后,甲方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终止供水超过六个月的,乙方要求复装的,除交齐欠费,违约金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本材料费后,还须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乙方因房产转让,未办转户手续的,仍然承担水费缴纳等连带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值班室电话:7612166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7611333
签约时间:2012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