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和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印发《关于授予第二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的通知》,对完成试点任务并通过评估验收的 32 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授予第二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我省淮北市名列其中,标志着淮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从试点建设阶段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阶段。
淮北市是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也是我省首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试点建设期间,该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治污为本”的基本原则,始终把节水治污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初步形成了“政府调控、公众参与,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经济调节、多源并举,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节水新机制,圆满完成了水管体制改革、水资源管理制度、公众参与体系等多项建设任务。